山东出版集团:版权是核心中的核心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 14:00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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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民出版社签约作者蔡志忠执笔的动画电影《天眼传奇》,从多角度进行版权开发,取得了良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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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版集团不断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积极打击盗版行为,维护《笑猫日记》等图书版权。

“出版业的核心,从本质上来讲,是创意密集、人才驱动和资源运营,离开了任何一个,都无益于出版业的发展。而这三者更深层次的因素都与版权有关,可以说版权是核心中的核心。”11月12日,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总编辑迟云在2015年版权相关热点问题媒体研修班上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

内容和形式有效转化

山东出版集团在版权运营方面多年不断努力探索和创新实践,前不久刚刚被国家版权局授予了“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对此迟云深深感到,这不仅是一种鼓励,更是一种鞭策。他认为,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出版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新形势下的版权运营还需要尽快适应、加强学习,但有一点他坚信,即使“互联网+”出版强调的是“服务为王”和“用户为王”,但版权运营依然离不开“内容为王”。

众所周知,版权运营的关键就是如何有效地进行版权资源的开发,实现其内容和形式的转化,从而发挥其最大价值。据迟云介绍,集团依托现有图书出版社丰厚的版权内容资源,在整合和规模化方面采取了一些举措,如着力打造集团数字资源库,截至去年年底,已同步图书信息近10万册,配合数字资源库的移动书城项目已基本完成;自主研发了中小学网络教育平台,作为新型高技术服务项目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的重点扶持,并在部分地区进行实际运营。

集团旗下的各出版社也针对自身的内容版权资源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据山东人民出版社社长胡长青介绍,该社的签约作者台湾漫画家蔡志忠先生亲自执笔、在内地首次导演的动画电影《天眼传奇》,源自上古奇书《山海经》,融合了诸多传统文化因素,同时又具有鲜明的现代特色,符合时下青少年的审美趣味。通过沟通,该社取得了电影同期书的出版权和同名电影的网络游戏改编权,并与杭州幻文公司共同开发游戏产品,电影、纸质图书于今年国庆节同时面世,取得了良好效益。

山东友谊出版社则开发了“数字版权保护平台”项目,据该社社长姚文瑞介绍,该平台通过数字版权“云”服务,实现了数字版权的登记注册管理、内容版权的封装加密、版权作品展现和交易、侵权分析取证等功能,为著作权人提供了版权一站式服务。该项目也成功入选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度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

另外,山东电子音像出版社还借助已有的国际著名的YouTube视频平台,与红石代理公司合作,共同对《中国书画技法大全》《洪派太极拳》《中国吕剧》《中国汉画像石粹编》等资源进行翻译、宣传和推广。

为版权贸易牵线搭桥

版权贸易是版权资源运营国际化、增强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渠道,把适合中国市场和读者需求的海外优秀版权资源引进来,同时使海外读者感兴趣的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版权资源走出去,是山东出版集团一直重视的版权运营方式。据迟云介绍,近年来,集团积极组织有经验、有能力的版贸人才参加相关的国际书展,比如,法兰克福书展、美国书展、伦敦书展等,为版权贸易的顺利开展牵线搭桥。

据了解,集团所属各出版单位从2013年~2015年共引进572种海外版权图书项目,涉及少儿读物、文学、艺术设计、文化、生活、医学等类别,引进区域主要为欧洲、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等地。而从2013年~2015年共输出162种中文版权图书项目,涉及文化、少儿读物、文学、艺术设计、历史等类别,输出区域主要为韩国、法国以及中国台湾和香港等地。

今年7月,由山东出版集团和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联合主办了2015年中韩图书版权贸易洽谈会,来自韩国的30家中小出版企业和山东出版集团所属的各出版单位,以及江西、河北、河南、浙江、湖北、四川、北京、济南等省市的18家出版单位,共同参会。集团开创性地与韩国中小出版企业进行洽谈,原因是相对于国有和大型出版集团而言,中小型出版社与海外出版社面对面的机会较少,而他们在实际的图书文化交流中却一直承担着更多的职能,这些职能的全球化提升是需要通过搭建属于业内人士的图书交流展为平台的。

这次洽谈会以出版交流和版权贸易为内容、以深化合作和共享资源为特色、以区域品牌和融通渠道为主旨,成功搭建了中韩出版界沟通交流的有效平台,签署输出韩国版权项目协议123种。

提高意识维护自身权利

近年来,山东出版集团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升全体员工的版权意识,从而优化集团重视版权的氛围,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版权保护。据迟云介绍,目前各出版单位都会常年聘请固定的法律顾问,帮助解决和处理日常出版工作中遇到的版权事务和版权纠纷。各出版单位还建立了规范化的合同管理系统,所有图书出版合同均归档保存,有专人负责合同登记、留存、查询。除此之外,集团加强对员工进行《著作权法》《合同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

随着集团不断强化版权保护意识,面对图书被盗版的情况,集团旗下很多出版社都想尽办法维护自身权利。“我们社的《笑猫日记》系列图书是2006年出版的,上市没多久就因畅销出现了四五个盗版版本,后来经过调查发现,济南市英雄山文化市场的同心书店存在盗版行为,我们就委托律师把他们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同心书店立即停止销售盗版书籍,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我们出版社经济损失2万元。”明天出版社社长傅大伟介绍说。

不过傅大伟也提出,因该社儿童原创图书在市场上的品牌效应,遭遇盗版的情况尤为严重,更有甚者已达到公开盗版的程度。但目前该社深感维权难、取证更难,现在公证处出外勤一次就要收费2500元~3000元,大大增加了维权成本。另外对于引进版畅销图书的盗版现象维权更难,因此如何保护引进版图书中文权利的使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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