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出集字[2008]14号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荐选拔厅局联系的高级专家的通知》(晋直发[2008]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厅局联系的高级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厅局联系的高级专家是在本行业、本领域有重大贡献,有较大影响力或发展潜力,在推进集团及本单位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各类高级专家。所推荐人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质优秀,学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主动为集团重大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决策咨询、项目论证、科技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服务。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社会影响力,在本单位发挥重要作用,在本行业、本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山西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的人选; (2)山西省“新世纪学术带头人333人才工程”人选; (3)获得全国性新闻出版评奖奖项人员或第一责任人; (4)获得本省新闻出版评奖最高奖项,在省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新闻出版工作者; (5)获得本行业全国性管理、技术类奖项的人员; (6)获得“三晋技术能手”称号的人才; (7)现任省级学会副理事长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8)在其他方面享有声誉、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4、身体健康,在职在岗。 二、方法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在填报时,需填写《厅局联系的高级专家信息表》,同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3、组织决定。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条件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后提交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审定。 4、社会公示。审定后的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备案。集团人力资源部于2008年9月25日前,将《省直厅局联系的高级专家名单汇总表》报送省委人才办备案。 三、有关要求 1、厅局直接联系高级专家,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畅通省委、集团和高级专家联系渠道、充分积聚高层次人才优势、有效发挥高级专家作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要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社会和业内认可,确保入选专家的质量和层次。要严格标准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整个推荐选拔工作风清气正。 2、厅局联系的高级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集团人力资源部为此建立专门的信息库,对入选的专家进行管理。本次联系的高级专家人数为20人。集中推荐选拔工作结束之后,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补充。对新涌现出来的优秀专家,各单位要及时推荐上报。高级专家工作调动、职务调整、退休离岗、获得重大成果和奖励以及变故等事项,要及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3、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造条件,使本单位的高级专家创业有机会、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努力形成人才辈出,各得其所,各展所长的可喜局面。 4、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7月30日前,将《厅局联系的高级专家信息表》(一式三份,并附带Word程序电子表格)、《省直厅局联系的高级专家名单汇总表》报送集团人力资源部。 联 系 人:梁彦 吕文青 联系电话:5628531 5628536 电子邮箱:ly@sxpmg.com 附件:1、山西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关于推荐选拔厅局联系的高级专家的通知》 2、《厅局联系的高级专家信息表》点此下载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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