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版书中的党史故事 |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 15:13 来源: 本站原创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报到的代表1211人,因事因病请假没有报到的代表15人。会议的中心议题是:(一)制定宪法;(二)制定几个重要的法律;(三)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四)选举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

毛泽东主持了开幕式,并致题为《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开幕词。毛泽东在开幕词中说:“我们这次会议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毛泽东指出:“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毛泽东还明确指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最后,毛泽东满怀信心地向全国人民宣布:“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刘少奇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大会经过充分讨论,于9月20日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于当日公布。随后,大会相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重要法律,以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

9月23日,周恩来代表中央人民政府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指出了各项工作的缺点,并根据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精神,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方针、任务。与会代表对报告进行了热烈讨论,75人做了大会发言,高度评价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取得的各项成就,指出了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了诚挚的希望。26日,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7日,大会根据宪法规定,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和产生了国家领导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刘少奇,副委员长宋庆龄、林伯渠、李济深、张澜、罗荣桓、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真、李维汉、陈叔通、达赖喇嘛·丹增嘉措、赛福鼎·艾则孜,秘书长彭真。王昆仑等65人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的提名,大会决定周恩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根据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提名,大会通过了国务院组成人员人选的决定,任命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等10人为国务院副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的提名,大会通过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的人选的决定,任命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潜、张治中、傅作义、龙云等15人为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另任命国防委员会委员81人;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一致通过了第一届全国人大的民族委员会、法案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的人选。

9月28日,大会胜利闭幕。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结束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以《共同纲领》暂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过渡状态,为加强我国人民民主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初步基础,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的重要标志。

(本文摘自《中国共产党图史》,山西教育出版社出版。)